赵明福离奇坠楼案经过将近一年半的研讯后,验尸庭基于案件没有确凿证据鉴定赵明福的死因,于2011年1月5日裁定赵明福不是自杀,也不是他杀,而把此案列为悬案(Open Verdict)。
这项裁决令许多人大跌眼镜,也纷纷感到不满。民联议员及支持者开始破口大骂,说了许许多多心不的不满,包括明福的家属、民联的支持者、国阵的支持者等等。
验尸庭对明福事件作出判决后,后续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的反应与动作:
总检察署研究判词后当机立断,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在1月7日向高庭提出上诉,要求针对验尸庭的判决进行「司法检讨」。
司法检讨到底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法庭程序,对较早前下判的法庭(验尸庭)所作出的判决进行检讨,包括每一名证人的供词、验尸报告等等,重新进行检讨。
首相纳吉宣布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查实赵明福事件,主要是要在整个调查程及审讯过程中,司法程序是在正常的情况下进行,或受到干预。
不过,许多人开始发炮,指首相为何到现在才成立皇委会,为何赵丽兰早前要求成立皇委会却不受理。
其实,在这方面必须先厘清几个司法程序:
第一:法律不允许一名证人针对同一个事件,作出超过一次的供证。
第二:法律不允许超过一个单位,针对同一个事件进行相同的调查。
总结这两点:如果当验尸庭在进行审讯时,皇委会也同时成立,就已经破坏司法程序。何况,试问这个皇委会的调查对象是谁?是否还有新的证人可以查?
此外,还有些人故意扭曲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谈话:「纳吉:皇委会不调查赵明福的死因。」
这句话说出来,表面看去可以说成纳吉不关心赵明福事件,更可以说政府不负责任。
不过,仔细看完纳吉的谈话,你会发现纳吉要说的是:「皇委会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做,就是调查赵明福事件的司法程序,在整个调查和及审讯过程中,司法程序是有受干扰,而不是调查死因。」
何况,法律不允许不同的单位调查同一个事件。皇委会当然不会调查赵明福的死因,因为高庭将进行司法检讨,针对验尸庭的判决追查死因。
这样的情况,你会不会再说:国阵政府不关心赵明福事件?
这样的情况,很想问问民联的代表律师,为何当了律师这么多年,却不明的这些司法程序,在验尸庭还在审讯期间,拼命怂恿赵丽兰及民众要求政府设立皇委会,企图破坏司法程序?
9 条评论:
第一:法律不允许一名证人针对同一个事件,作出超过一次的供证。
第二:法律不允许超过一个单位,针对同一个事件进行相同的调查。
但是当初为什么不立即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一个单位)同时调查死因(同一个事件进行相同的调查)?
依据当初如果成立,法律虽不允许一名证人针对同一个事件,作出超过一次的供证。
但,问题一次已经解决。
如果懂得这道理。
国阵政府,关心赵明福事件的诚意何在?
大概只有马来西亚检控官可以在庭上, 自掐来示范死者自杀的可能。
也只有马来西亚检察署私自收藏“遗书“长达十个月。
也只有马来西亚法医局, 能够把尸体被其他尸体DNA污染。
只有马来西亚警方, 可以不向反贪官员索取口供。
只有马来西亚反贪委会, 发现了尸体可以不第一时间报警。
只有马来西亚首相署部长, 竟然可以变相公开不鼓励邻国经验丰富的法医出庭, 帮助寻找真相。
这样的法律, 这样的方式, 只有马华才希望和要求我们相信, 和遵从。
记住成立明确把调查死因作为目标, 根本上也是法律允许, 合理, 更合适的途径, 除非有人根本就不想真相曝光。
哇!你真的好像检控官了leh....
Moon light - "ya go wu yan"
http://botakray.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html
最后见到赵福民那个人是谁?他怎么伏下来的???
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153136 - ----- dedicated to moonlight.
政府根本不想找出事情真相。成立驗屍廳的目的只不過是敷衍民眾。
I dunno what procedure here and there. people die for nothing must find the truth out. If cannot get it. it shows the government and party involve is not up to the standard and the related minister should resign due to the incompetency. What BeeAnn ministers do???? are they a up to standard government, otherwise, why not we switch to have it a try?????
发表评论